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提升我市会展业发展水平,市会展办和市财政局对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宁波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宁波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办公室 宁波市财政局
2017年5月12日
联系人:市会展办 黄洲洋
联系电话(传真):0574-55881269
邮箱:nbdhb@126.com
附件:宁波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.pdf
附件6.doc